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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生平作过最大胆的惊人之举,大约就是一回酒醉後,带着nV友当街lU0奔──这麽说也不准确,其实脱衣服的人并不是我,而是我nV朋友。 细数我交往过的nV人,各个都是nV中豪杰,有时候和她们站在一起,连我这个七尺男儿都不够看。 继周晓丹之後,我又谈过一个nV朋友,是位学姊,我高二那年认识她,她已快毕业。这个nV人真正给了我接近恋Ai的感受,我们在一起非常久,前後谈了差不多九年。 学姐在校时成绩一直不错,校排名在一百之内,後来大学联考考进了交大,科系虽与她预期的落差颇大,但起码校名报出去,还是十分亮眼的。我的大学在台北淡水,她在新竹,几乎只有周末碰得到面,热恋期时期,我经常在周五之夜,从台北骑车一路飙到新竹找她,那种不顾一切、不畏风雨想见一个人的迫切滋味,是非常微妙的。大学几年,新竹火车站附近的廉价旅馆几乎都被我们睡过了一遍,为它们的生意提供了巨大的贡献,她有时也会偷偷跑上台北找我,淡大学生套房那儿,有一条极为出名的同居街,见名思义,你就能理解那个意思。那条街上出租的学生雅房,八成都是情侣分租的,街上大部分是双双对对的身影,我念大学时,就是在那一带租的屋子,相形之下,我一个人倒显得形单影只,那时生活当中最期待的一件事,便是她什麽时候会突然跑上来找我。 要是她周五刚好上来,我就不回家过周末,和她蜗居在那几坪的小空间里,不分时间,想了,就在任何一个角落尽兴地za。 我最喜欢看她穿那件淡粉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