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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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 禁发热、潮红。 北鼻,因为我不能啊—— 眼光不禁落在唇上,她最喜欢他的唇。他说话的样子,吃东西的样子,笑起来的模样,亲吻她的模样。她可以看着他的唇就全身火热。 知道吗?我很小很小的时候,就好想谈恋爱。 可能是大寂寞,我很羡慕传说中爱情里的一切。有个人全一直陪着你,关心你睡得好不好,吃得多不多,朝夕相伴,心灵互通,而且,最棒的是,那个人的眼睛会一直看着我。多幸福呀! 可是我愈来愈大了,尽管想,还是不愿随便跟人交往。 我没办法想象,如果跟一个“不对”的人在一起,那些爱情置的美好怎么可能是真实的?我是死心眼的女孩子,看待什么都太认真,好运的话.一辈子也许只能遇上一两个男人。可是,如果不好运呢? 有一天我去7-eleven买可乐,店里正好播放某个callin的广播节日,有一个三十二岁的女性callin进来说,她这辈子到目前为止,最遗憾的,就是不曾“恋爱” 1 说恋爱还太客气了,她指的是,她连空气中那种极微小的、男女间电光石火暗暗传递的暧昧交会,都不曾亲身体验过。而她年华已去大半。 我好害怕,如果我也是其中之一呢? 然后过了好几年,我才遇上你。 人人都说你看起来很花,说你换女朋友跟换餐厅吃饭一样随便,可是我还是被吸引,从来没有人像你那样吸引我。 那天,我们在淡水河畔正式交往。我好害怕,可是尽管怕,仍要和你一起。 我跟自己说:我、绝、对、不、恨、你。 就算你将来遗弃我也好、伤害我也好,我永远要记住一件很重要、很重要的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