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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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欢欢她们家楼下,遇见谁都不打招呼,人生只有两件事,第一捣鼓他那几辆摩托车,然后就是喜欢蔡依林,喜欢到什么程度呢?高一那会儿,李欢欢当着他的面随口说了句香港那个陈慧琳跟蔡依林有点像,王大伟回了句“她也配”,然后三年没搭理李欢欢。李欢欢一度以为是王大伟暗恋自己导致的害羞所致,等到大一快要结束的时候才弄清楚来龙去脉——她侮辱了他的nV神——没错,说蔡依林像陈慧琳就是一种侮辱。知道原因后的李欢欢是震惊和欣喜的,觉得自己可能碰到了有史以来男人中仅存的良知硕果——她长这么大,打幼儿园起就看人家谈恋Ai,从没见过一个男的这么袒护过自己的nV朋友的。 硕果么,就应该好好珍惜和保护。 或者是为自己的无心之冒犯道歉吧。 反正李欢欢斥巨资送了王大伟一沓蔡的签名照。王大伟一一清点完,数出其中三张是他没有的珍藏后,终于说完了当年没说出口的下半句话——“陈的眼睛不会动。Si鱼眼。” “蔡依林的眼睛……”李欢欢想了想,道:“嗯,很有灵气。” “不,那不是灵气,灵气太粗放了。Jolin的眼睛里有一种小鹿的羞涩。” 李欢欢不敢多言了,她只在动物园看过脏兮兮的梅花鹿,看到人总仰着头要吃的,确实谈不上什么羞涩可言。 不管怎么样,友谊的小船又修补好了。 又是几年过去,李欢欢大学毕业参加工作,进了集团公司,其他方面还好,就是赖床这事儿总也改不了,甭管调不调闹钟,天天睁眼就要十点了,一个月22天工作日,她能迟到俩礼拜,最后经理下了通牒,以后HR打印出来的迟到申请单,李欢欢自己去找总经理签字,不签字就得扣钱